高管朋友圈违规秀订单,东方日升公司收监管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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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6 1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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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高管规秀公司管罚决定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9日,你公司员工庄某在微信朋友圈称你公司储能业务“23年在手已签4吉瓦时多”,朋友并在评论中与某券商分析师讨论上市公司组件成本、圈违交付价格、订单东方单未来业绩等,日升相关事项于1月11日被多家媒体报道、收监转载。高管规秀公司管罚庄某违规泄露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朋友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圈违
你公司未能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相关管理制度,订单东方单规范员工行为,日升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收监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五十二条的高管规秀公司管罚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朋友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圈违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你们应当于收到本决定书后3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